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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扣缴端怎么添加企业

个税申报系统怎么增加新单位

法律分析:打开个税申报系统,输入已添加的企业代码和密码,进行登录。

进入后,点击右上角的单位管理。

进入后,点击添加。

个税扣缴端怎么添加企业,第1张

输入需要添加的单位的纳税识别号,再重复输入一遍,点击保存。

信息下载成功后,即可保存成功,在单位管理界面就可以看到企业的信息。

点击进入,输入该单位的个税申报密码,即可切换单位进行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官方税收管理、个税申报系统手机应用。

通过实名注册后,就能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填报。

纳税人通过人脸识别,再注册个人身份证号与手机、地址等信息,就能实时查询自己可享受的税收优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个税申报系统怎么增加新单位呢?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怎么增加新公司

下载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如果需要增加不同的企业,可以直接登录已有企业账户进行添加。

1.使用已有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2.点击进入,出现实名登录界面,点击右侧的申报密码登录,出现已有企业的账户信息,输入登录密码进入;3.登录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后,点击右上角所示的单位管理;4.进入单位管理界面,点击添加按钮;5.在添加单位界面,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保存;6.如果添加成功,就会弹出如下添加成功的界面,如果添加不成功,请检查纳税人识别号是否正确;8.添加完成后即可在单位管理界面看到已经添加的单位,显示待申报,点击操作下方的进入按钮,进入登页面,即可使用相应单位密码进行登录。

新公司怎么注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可通过“大厅注册码注册”方式注册。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点击【立即注册】或页面右上角【注册】,需自然人授权点击【同意并继续】;新公司怎么注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可通过“大厅注册码注册”方式注册。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点击【立即注册】或页面右上角【注册】,需自然人授权点击【同意并继续】;2.选择【大厅注册码注册】方式,填写大厅注册码,并完善其他信息。

注册完毕后,使用“账号密码登录”,或使用“个人所得税”APP的“扫一扫”功能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1、账号密码登录,输入证件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

 2、个人所得税APP的“扫一扫”登录。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怎么添加公司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添加公司的方式如下:1、进入后出现实名登录界面,点击右侧申报密码登录,出现已有企业的账户信息,输入登陆密码进入;2、登录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后,点击右上角的单位管理;3、进入单位管理界面,点击添加按钮;4、在添加单位界面,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保存;5、如果添加成功,就会弹出添加成功的界面,如果添加不成功,需要检查纳税人识别号是否正确;6、添加完成后即可在单位管理界面看到已经添加的单位,显示待申报,点击进入按钮,进入登录界面,即可使用相应单位密码进行登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二)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四)取得境外所得;(五)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六)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七)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如何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品牌型号:联想小新Pro16 2022款系统版本:Windows10软件版本:浏览器8.7.5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可以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官网下载。

具体步骤如下: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官网下载1、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官网直接搜索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进入官网。

2、点击下载进入官网后,点击右上角的下载服务。

3、点击菜单的软件工具点击左侧菜单中的软件工具。

4、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找到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下载。

5、点击下载选择保存的位置,点击下载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