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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征信上会保留多久

失信被执行人6年了还没撤销

亲亲,,根据您描述的问题给出以下答复:首先失信被执行人有效期,并不是五年的规定,这个五年的有效期是指的在五年之后可以申请撤销这个记录,但并不是说五年之后期限到了一定就会撤销这个不良记录要看被失信执行人是否已经履行的义务,或者是信用状况是否良好,已经履行义务,才可以申请撤销这个不良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6年了还没撤销亲亲,,根据您描述的问题给出以下答复:首先失信被执行人有效期,并不是五年的规定,这个五年的有效期是指的在五年之后可以申请撤销这个记录,但并不是说五年之后期限到了一定就会撤销这个不良记录要看被失信执行人是否已经履行的义务,或者是信用状况是否良好,已经履行义务,才可以申请撤销这个不良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撤销的方式是: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等其他法定情形,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失信被执行人征信上会保留多久,第1张

法律分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执行部门可以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法律依据: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和仲裁文书、行政处罚和行政裁决等行政行为决定文书,以及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可作为失信行为认定依据的其他文书。

失信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履行多久消除

法律分析:需要三个工作日可以消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失信名单多久消除

失信名单一至三年会自动消除。

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

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2、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3、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根据相关规定不应强制执行的;4、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

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第五条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等内容。

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并作出决定。

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应当写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理由,有纳入期限的,应当写明纳入期限。

决定书由院长签发,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失信人名单解除后还有记录吗

【法律分析】失信被执行人执行完毕后,失信名单将会被删除,但法院会保留有记录,不过这些记录社会是查询不了的。

而进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效期一般是两年;情节严重的话,有效期可延长一至三年。

如果想要法院提前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就要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

待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亦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等,就可以去申请撤销。

失信被执行人删除后征信记录要保存5年。

但是征信记录应当保存5年是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并不是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删除后5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

法院失信人员多久可以恢复征信

法律分析:失信被执行人与征信记录是两个不同体系管辖的事项,失信被执行人属于法院司法体系的管辖,征信记录属于人民银行征信体系的管辖。

征信记录应当保存5年是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

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失信人员多久可以恢复信用

答:失信人员履行了相应义务后,法院会在三日后将失信人员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时失信人员的信用就可以恢复。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失信被执行人是永久吗

被执行人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并不是永久的。

失信人指的是背约、不守信用的人,行为属于道德范畴规范,不涉及法律约束。

但达到一定条件的话,是可以申请撤销的。

比如用户已经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或者是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

只要满足其中一项条件,就可以向法院申请从失信名单中撤出来。

另外,根据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一般是在名单上面保留2年,如果出现了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情况,那么会在2年的基础上延长1-3年。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失信执行人会被执行一辈子吗?

法律分析:失信被执行人不会被执行一辈子,如果失信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义务或人民法院已经执行完毕,可以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删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