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如何向法院申报财产
更新时间:2023-07-26 12:16:57
被执行人应按照申报表的内容向法院申报财产。
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报告财产令可与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
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