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信用卡规定68条
更新时间:2023-07-26 11:57:07
法律主观:信用卡还不上的可以和出借人申请展期,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申请展期,如果出借人同意的,则可以展期,借款人还可以与出借人协商分期偿还,否则对于逾期未还借款人应当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