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可以办身份证和港澳通行证
更新时间:2023-07-26 11:01:40
办理身份证和港澳通行证,是公安机关的职责。
身份证在派出所办理,港澳通行证在出入境管理大厅办理。
《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民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