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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法院审查案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起诉人要向法院预先交纳诉讼费用。

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怎么处理,第1张

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要求被告在一定期限内举证及提出答辩,并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

现实中存在部分法院会先将案件转至调解中心,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案件转至诉讼中心。

之后法院会组织双方交换证据,并向双方送达开庭传票。

开庭审理时,双方当事人质证、辩论。

法院作出判决后,如果一方不执行法院判决书的,在另一方申请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