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宝拓网>理财知识>财产诉前保全是什么意思

财产诉前保全是什么意思

诉讼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财产诉前保全是什么意思,第1张

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

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

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

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的方法和措施,依照执行程序相关规定办理。

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起诉什么叫财产保全

法律分析:诉讼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为避免可能因为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无法执行或者造成其他损害的,而裁定对财产进行保全或者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法院也可以在必要的情况下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

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是有给付内容的,如不是因财产利益之争,而是人身名誉之争,无给付内容的,法院就不能采取诉前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四条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诉讼前财产保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