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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企业老旧欠款催收问题

怎样应对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欠款?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欠款的应对方法有:(一)与欠款人对工程欠款进行协商,达成还款协议;(二)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三)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四)到欠款人住所地或工程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建筑工程款诉讼时效是多久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甚至超过两年,有的甚至达到十年之久。

拖欠太久的工程款,承包商经常因法律意识淡薄或碍于情面怕影响与建设方的关系等原因而错过诉讼时效。

专项整治企业老旧欠款催收问题,第1张

在此有必要提醒: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

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因此,各承包商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对方一定要签收或采取挂号信等形式证明已送达)、向清欠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一定要有书面记录)、与发包方补充协议或签订还款协议等办法,使诉讼时效中断。

二、追讨工程欠款能超过诉讼时效吗追讨工程欠款不能超过诉讼时效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甚至超过两年,有的甚至达到十年之久。

在此有必要提醒: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

因此,各承包商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向清欠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与发包方补充协议或签订还款协议等办法,使诉讼时效中断。

三、如何有效追回工程欠款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无论是发包人欠款,还是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有各种理由不支付工程欠款,如工程质量有问题、工程延期、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携款潜逃、发包人拒不结算、拒不验收等等,但这些都不是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根本理由。

2、找追债公司帮助在欠款人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情况下,部分被欠款人选择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来协助要回工程欠款。

在实践中,这种方式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因为本身追债公司的合法性就存在一定的问题。

根据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追债公司一直游离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在追债公司本身存在合法性问题的前提下,其从事的追债行为,很难保证其完全合法。

3、法律途径所谓法律途径,无非是指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判决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此方法安全可靠,但如果欠款人是小企业,特别是在个人借用或挂靠资质的情况下,由于经济实力有限,一般不愿意选择此法,一方面原因是通过诉讼方式太复杂,而且时间拖的非常久;另一方面,法院判决之后,如果欠款人仍然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则还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要以来时间拖的会更久,这就为欠款人逃债、转移财产的争得了时间。

建筑公司拖欠工程款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1、明确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期限和逾期利2、及时主张权利3、解除合同4、运用政府、舆论和民工力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如何避免催收客户欠债

向欠债客户催缴货款的步骤:一、合理催收提前通知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前一周左右,给客户发邮件或传真,提醒客户按时付款。

二、用正式传真强调合约: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后两周,如果客户仍然没有付款的意思,给客户发正式的传真。

三、发放律师函;四、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借款人应当及时筹备资金,按时还本付息。

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

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

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

年底了,我该如何催收回客户拖欠我的货款?

由于当前商业信用普遍不高,企业的风险很多是由销货后客户不能及时回款造成的,货、款无归已成为困扰企业正常经营的'老大难'问题。

笔者根据以往的亲身经历和体会,提出以下 12 条对策供参考。

一、对新客户或没有把握的老客户,无论是代销或赊销,交易的金额都不宜过大。

宁可自己多跑几趟路,多结几次账,多磨几次嘴皮,也不能图方便省事,把大批货物交给对方代销或赊销。

须知欠款越多越难收回,这一点非常重要。

很多销售人员都有这样的经验:有些新客户,一开口就要大量进货,并且不问质量,不问价格,不提任何附加条件,对卖方提出的所有要求都满口应承,这样的客户风险最大。

二、货、款无归的风险有时是由推销人员造成的。

有些推销人员惟恐产品卖不出去(特别是在市场上处于弱势的产品),因此在对客户信用状况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就采用代销或赊销方式,结果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为避免发生这种情况,可以在企业与销售人员之间实行'买卖制',即企业按照 100% 的回款标准向销售人员收取货款,客户的货款由销售人员负责收取。

这种办法把货、款无归的风险责任落实到销售人员身上,销售人员在向有一定风险的客户供货时就会三思而后行。

一旦发生货、款不能回收的情况,也会千方百计、竭尽全力去追讨,否则将直接损害其自身经济利益。

这是最能调动销售人员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的办法,比上级主管人员的催促督导要有效、简单得多。

三、一些销售人员在催款中会表现出某种程度的怯弱,这里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必须要有坚定的信念。

一个人在催收货款时,若能信心满怀,遇事有主见,往往能出奇制胜,把本来已经没有希望的欠款追回。

反之,则会被对方牵着鼻子走,本来能够收回的货款也有可能收不回来。

因此,催款人员的精神状态是非常重要的。

还有的收款人员认为催收太紧会使对方不愉快,影响以后的交易。

如果这样认为,你不但永远收不到货款,而且也保不住以后的交易。

客户所欠货款越多,支付越困难,越容易转向他方(第三方)购买,你就越不能稳住这一客户,所以还是加紧催收才是上策。

四、为预防客户拖欠货款,在交易当时就要规定清楚交易条件,尤其是对收款日期要作没有任何弹性的规定。

例如,有的代销合同或收据上写着'售完后付款',只要客户还有一件货物没有卖完,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不付货款;还有的合同或收据上写着' 10 月以后付款',这样的规定今后也容易扯皮。

另外,交易条件不能由双方口头约定,必须使用书面形式(合同、契约、收据等),并加盖客户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有些客户在合同或收据上仅盖上经手人的私章,几个月或半年之后再去结账时,对方有可能说,这个人早就走了,他签的合同不能代表我们单位;有的甚至说我们单位根本没有这个人。

如果加盖的是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无论经手人在与不在,对方都无法推脱或抵赖。

五、交易达成之后,要经常观察客户的经营状况,及时察觉其异动。

如果客户出现异常的变化,一般事先会有一些征兆出现,如进货额突然减少,处理并不滞销的库存商品,拖延付款,客户单位的员工辞职者突然增多,老板插手毫不相干的事业或整天沉溺于声色之中。

还有些外部环境的变化也要及时察觉,例如客户附近的房子上用红漆写下了'拆迁'字样,说明客户商店近期内就要关门拆迁。

如果发现这些情况,要立刻结账,防止客户不知去向。

六、对于支付货款不干脆的客户,如果只是在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前往,一般情况下收不到货款,必须在事前就催收。

事前上门催收时要确认对方所欠金额,并告诉他下次收款日一定准时前来,请他事先准备好这些款项。

这样做,一定比收款日当天来催讨要有效得多。

如果客户太多,距离又远,可事先通过电话催收,确认对方所欠金额,并告知收款日前来的准确时间。

或者把催款单邮寄给对方,请他签字确认后再寄回。

七、到了合同规定的收款日,上门的时间一定要提早,这是收款的一个诀窍。

否则客户有时还会反咬一口,说我等了你好久,你没来,我要去做其他更要紧的事,你就无话好说。

登门催款时,不要看到客户处有另外的客人就走开,一定要说明来意,专门在旁边等候,这本身就是一种很有效的催款方式。

因为客户不希望他的客人看到债主登门,这样做会搞砸他别的生意,或者在亲朋好友面前没有面子。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所欠不多,一般会赶快还款,打发你了事。

收款人员在旁边等候的时候,还可听听客户与其客人交谈的内容,并观察对方内部的情况,也可找机会从对方员工口中了解对方现状到底如何,说不定你会有所收获。

八、对于付款情况不佳的客户,一碰面不必跟他寒暄太久,应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你来的目的就是专程收款。

如果收款人员吞吞吐吐、羞羞答答的,反而会使对方在精神上处于主动地位,在时间上做好如何对付你的思想准备。

一般来说,欠款的客户也知道这是不应该的,他们一面感到欠债的内疚,一面又找出各种理由要求延期还款。

一开始就认为延期还款是理所当然的,这种客户结清这笔货款后,最好不要再跟他来往。

九、如果客户一见面就开始讨好你,或请你稍等一下,他马上去某处取钱还你(对方说去某处取钱,这个钱十有八、九是取不回来的,并且对方还会有'最充分'的理由,满嘴的'对不住'),这时,一定要揭穿对方的'把戏',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采取实质性的措施,迫其还款。

十、如果只收到一部分货款,与约定有出入时,你要马上提出纠正,而不要等待对方说明。

另外,要注意在收款完毕后再谈新的生意。

这样,生意谈起来也就比较顺利。

十一、如果你的运气好,在一个付款情况不好的客户处出乎意料地收到很多货款时,就要及早离开,以免他觉得心疼,并告诉他××产品现在正是进货的好机会,再过 10 天就要涨价若干元,请速做决定以免失去机会等等,还要告诉他与自己联系的时间和方法,再度谢谢他之后,马上就走。

十二、如果经过多次催讨,对方还是拖拖拉拉不肯还款,一定要表现出相当的缠劲功夫,或者在侦知对方手头有现金时,或对方账户上刚好进一笔款项时,就即刻赶去,逮个正着。

企业债务催收的方法

一、通知付款1、电话催付电话催付在收帐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电话催付只是催款手段的一种,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什么样的人在使用它。

电话催款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专业知识(合同、付款条件、供应商和客户的权利和义务等);技巧(步骤、说话口气、火候的掌握等);权力(与客户谈判的权力、是否有权对欠帐进行打折、是否有权决定停止向债务人供货及停止提供赊销等)。

注意、在债权快过诉讼时效时,还一直用电话催收是有风险的,这时一定要使用书面的形式催收,以便于证明诉讼时效的中断。

2、信函催收随着电话和传真机的普及,很多企业已不再使用信函进行催帐了。

但信函催帐的优点是不应该被忽视的:-采用信函进行催帐是非常正式的。

必须明确地向债务人传递一个信息,您需要它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付款,不要过多地使用谦恭性的语言,例如:很抱歉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您。

信函的结束处一定要给对方确定的付款或回复信函的时间。

当然,对于特殊的客户,可以设计出一套特别的政策,但必须拥有这样的政策,因为,一味地容忍对方拖欠帐款只会增加您的成本和发生坏帐风险的可能性。

最重要的是信函是诉讼时效中断非常有效的证据。

3、传真催收传真的最大优点就是速度快,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让客户了解您的要求。

它的缺点是首先看到传真的人很可能不是传真上注明的收件人。

因此,用传真进行催帐时必须慎之又慎。

应尽量避免使用威胁性语言。

4、索要确认函和书面付款计划在催收帐款过程中获取客户对债务的书面确认或要求对方提供书面的付款计划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书面确认和付款计划比较正式,能给客户留下比较深刻的印象。

其次,书面确认和付款计划对于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严厉手段追收欠款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且,书面确认或付款计划越早拿到越好,因为,随着催帐手段越来越严厉,就越来越不容易拿到了。

而且,在特殊情况下,债务人可能在被催帐的过程中更换人员,如果能早拿到这样的书面确认,催款会更加容易。

二、商业惩罚措施若在应收帐款管理政策规定卖方可以接受的时间内买方仍然没有付款,卖方应考虑采取商业性的惩罚措施。

商业惩罚措施包括:1、停止供货如果客户拖欠货款,供应商是继续供货呢还是停止供货呢?停止或中止供货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行为。

对于供应商来说,它可能丧失了一个客户;对于客户来说,它可能需要供应商继续供货以维持其生产或经营。

对于供应商来说,损失客户可能是非常严重的事项。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停止供货不仅是一项商业惩罚措施,更是降低信用风险的一种手段。

对于不付款的客户继续供货只会增加供应商的坏帐风险。

2、征收逾期帐款利息销售合同中一般都规定有延期付款的利息,即:供应商有权对逾期帐款收取利息。

当然,是否收取利息完全取决于供应商的态度。

对于出现临时财务困难的客户,供应商没有必要行使这一权力。

但对于长期拖欠货款的客户,供应商应该行使这一权力。

3、委托专业合法追帐机构进行追收(比如律师)供应商把逾期帐款委托给律师追收是一种商业性的惩罚措施,同时也是供应商所作的最后努力的一部分。

委托专业追帐机构的好处包括:-能收回相当比例的逾期帐款-不严重损害买卖双方的合作关系,为将来的再次合作留有余地-突出和解决客户的投诉和疑问-提高卖方的信用管理形象-收帐方式灵活三、法律诉讼法律诉讼是供应商为收回债务人欠款所作的最后努力。

进行法律诉讼要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

1、诉前准备首先,要确认债务人的投诉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反诉请求。

其次,要确认债务人有足够资产清偿债务,否则即使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也无法执行。

同时,应在律师的协助下,取得充分的证据,包括债务人的准确资料。

2、诉讼保全对被告的动产或不动产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是保证判决能够迅速执行的重要方式。

但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时,需要向法院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万一诉讼失败,可能会给原告带来一定的损失。

3、诉讼成本法律诉讼的成本主要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两部分。

诉讼费是交给法院的费用,若完全胜诉,则由被告承担;若败诉,则由原告承担;若各有胜负,则分别由双方分担。

律师费是交给律师的费用。

国家对律师的收费有统一的标准。

但是,实际办案中,律师的收费往往要远远高于这个标准。

而法院是不承认律师的超额收费的。

所以,即使原告胜诉,大部分律师费仍然得有原告承担。

催收企业欠款有哪些好方法

1、收款要有韧劲。

清收欠款是一项长期艰苦的业务,须忍辱负重,坚守阵地。

2、在采取行动前,先弄清造成拖欠的原因。

是疏忽,还是对产品不满,是资金紧张,还是故意,应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收帐策略。

3、直接找初始联系人。

千万别让客户互相推诿牵着鼻子走。

4、不要做出过激的行为。

催款时受了气,再想办法出出气,甚至做出过激的行为,此法不可取脸皮一旦撕破,客户可能就此赖下去,收款将会越来越难。

5、不要怕催款而失去客户。

到期付款,理所当然。

害怕催款引起客户不快,或失去客户,只会使客户得寸进尺,助长这种不良的习惯。

其实,只要技巧运用得当,完全可以将收款作为与客户沟通的机会。

6、当机立断,及时中止供货,特别是针对客户不供货就不再付款的威胁;否则只会越陷越深。

7、收款时间至关重要,坚持定期收款。

一、催收函的注意事项包括什么1、催款函是一种催交款项的文书,是交款单位或个人在超过规定期限,未按时交付款项时使用的通知书。

以信函的形式写作。

人们在长期实践基础上约定俗成的固定表格,使用时直接填写即可。

2、在催款函尾部可以增加欠款方经催款函提醒仍不付款,催款方可根据相关规定(如合同约定、银行规定)加收罚金,或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付款事宜。

3、综上,发送催款函的目的是向欠款方催收款项,在书写过程中,催收方必须对催款函上的各项内容给予明确,尤其是欠款时间、欠款金额、催款方的银行账号、最后付款期限等,方便欠款方还款,从而最大限度的保障催款方的合法利益。

4、债权方为了加速资金流动以及合理周转,扩大再生产,会对债务有意或无意拖欠付款的行为采取催款措施。

通过催款可以及时追回拖欠款,尽可能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

5、如果由于拖欠付款给债权方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催款函又可以起到记载凭证作用,即当催款单位在想有关方面提出追查对方的经济责任时,催款函可以作为一种有力的凭证。

6、如果催收的是紧急的款项,可在标题前写上“紧急”二字。

标题一般要注明编号,以便于查询和联系,并且一旦发生了经济纠纷而走上法庭时,它也是一份有力的凭证。

催款函要清楚、准确地写上双方单位的全称和账号。

必要时,要写明催款单位的地址、电话及经办人的姓名,若是银行代办催款的,还必须写明双方开户银行的名称及双方账号名称和账号。

二、信用卡欠了钱还不起,协商手段是什么1、对于信用卡欠款,客户可以和银行协商延长还款期限、分期偿还欠款,还可以协商停息挂账,即之后欠款不再计息,但之前产生的利息仍同本金一起需要客户偿还。

2、当然,并不是客户提出延期申请,银行就会直接同意。

如果客户是故意逾期的,那银行多半会直接拒绝与客户协商,并且会要求客户赶紧清偿欠款。

所以客户在协商过程中,最好在提出延期申请前先说明自己不具备还款能力的情况,表示自己不是故意欠款不还,以及可提供一定的佐证资料(譬如失业证)。

3、而客户在找银行协商前哪怕无法一次性还清欠款,也尽量能还一点是一点,好让银行知道自己有积极还款的意愿。

其实客户还可以尝试找身边的亲朋好友借钱来还信用卡,信用卡还清后再想办法还钱给亲友就是了。

至少找亲友借钱好商量还款期限,也不收利息。

公司催收应收账款能采取哪些措施

公司催收应收账款可以采取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如果债权人要提起诉讼,需要注意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公司催收应收账款能采取哪些措施1、密切关注债务人的经营状况。

2、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债权。

3、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举证。

4、关注诉讼时效的期间,我国普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债权人应当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并保留相关证据。

企业的偿债能力说的是什么企业的偿债能力是指企业用其资产偿还长期债务与短期债务的能力。

企业偿债能力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的重要标志。

偿债能力是企业偿还到期债务的承受能力或保证程度,包括偿还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的能力。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