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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什么时候缴纳

注册资本需要在多长时间内缴纳

按照新修订的《公司法》及相关条例,“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已经从“实缴登记制”调整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说注册资本的实缴已经没有期限承诺限制,也没有认缴最低限额,也不再需要《验资报告》。

(一)不规定实缴时间,不代表可以不实缴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 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注册资金什么时候缴纳,第1张

”由此可见股东仍有按照其约定实缴出资的义务。

(二)未实缴期间不代表不承担相应的责任1、对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对外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注册资本缴纳多长时间内完成

注册资本多长时间完成认缴在法律中并没有规定,公司设立或者变更的时候,由章程约定出资期限即可。

这就是说,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去约定出资期限。

股东之间约定即可,但是应该符合实际生活状况和逻辑。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形式以及最低限额是什么?(一)缴纳时间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二)缴纳形式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三)最低限额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

1.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

2.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

3.注册资金随时因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

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四)验资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删去第二十九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二、注册资本的印花税什么时候交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

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印花税在公司实际收到投资者的出资额时缴纳。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后,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无需登记实。

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时因没有纳税资金来源,没有纳税能力,无需缴纳印花税,应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在实际收到出资时缴纳印花税。

注册资金多久实缴到位的规定

注册新公司的出资时间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

一、章程上要盖骑缝章吗?章程不需要盖骑缝章。

有限责任公司在成立时,应当确定公司章程,并且载明以下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章程达成后,全体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股东只需要在最后的页面进行盖章,不需要盖骑缝章。

二、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应载明哪些事项?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应载明以下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名称;5、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机构及其生产方式、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8、董事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盖章。

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内容有哪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

公司登记机关可以进行合理性审查,如对超出公司经营期限的出资期限,可要求企业予以纠正或者相应延长公司经营期限。

注册资金多久实缴到位的规定 -公司设立

法律分析:注册新公司的出资时间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

注册资本什么时候开始不用实缴

法律分析:注册资本,从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是从2014年3月1日开始的。

法律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注册资本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

公司注册资本实缴需要在多久缴纳?

(一)不规定实缴时间,不代表可以不实缴。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二)未实缴期间不代表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1、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怎样区分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呢?公司的注册资本等于公司成立时全体股东的认缴资本总额,但公司成立时的实缴资本可能小于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合营企业成立之前必须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中明确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登记。

实缴资本又称实收资本,是指公司成立时公司实际收到的股东的出资总额。

它是公司现实拥有的资本。

由于股东认购股份以后,可能一次全部缴清,也可能在一定期限内分期缴纳。

故而实缴资本可能等于或小于注册资本。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对公司资本采纳了一定程度上的授权资本制,即允许公司成立时股东只实际缴付一定比例的认缴资本,其余认缴的资本在公司成立后的一定期限内缴清即可,大大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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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多久缴足

法律分析:注册资本金认缴期限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应当载明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认缴出资的,必须按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期限届满前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不一定是以货币的形式出资,也可以以非货币的形式出资,但要依法办理完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

新《公司法》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的规定以外,取消了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期限内需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期限内需缴足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性足额缴纳出资的这几项规定。

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等,并且记载于公司章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