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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人员放高利贷如何处理

公务员放高利贷违法吗?会受到什么处罚?

违法。

依据情节,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第六十一条规定,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国企人员放高利贷如何处理,第1张

对同一违纪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已经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的,公务员所在机关不再给予处分。

第六十二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法律分析:公务员放高利贷违法吗?会受到什么处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的,放高利贷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公务员放高利贷还会受到纪律处分。

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但可能会受到内部纪律处分。

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四)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五)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六)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七)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八)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九)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一)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二)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三)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六)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公职人员违规借贷界定

法律分析:正常的借款与民间借贷行为,并不违规违纪。

但是和管理和服务对象产生可能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则属于违规。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 以本人、亲属或他人名义,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借为名,长期不还,实为利益输送的行为;2. 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无息、低息向他人借款或高息出借资金的行为;3. 与管理服务对象进行资金借贷,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行为;4. 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有偿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要求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5. 组织、从事、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6. 其他违反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借贷行为。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条 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公职人员放贷违反什么纪律

法律分析:尽管高利贷本身不违法,但放在公务员身上就属于违法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公职人员放高利贷和从事营利性活动应受到怎样处理?

公职人员参与经营活动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年之内借款十万元,连本带息还二十万元属于高利贷吗?属于高利贷亲。

人呢?政法委副书记给60万元我从事土石方剥离工程,约定一年之内连本带息120万元,后来此工程一直没开工,所借的钱和我自己80万元都交了保证金,最后血本无归。

这个政法委书记起诉了我,并冻结了我的退休工资和房子,我同意还本金。

可他不同意,还是要12%的利息,现在我能举报他吗?可以举报他的亲。

以什么名义举报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能具体帮我指点一二吗?谢谢直接请律师打官司,说他以权谋私,还威胁你拉你下水,然后逼迫你拿钱交保证金,请求让法官判决回自己的钱。

我给他打了借条啊有借条好说啊,拿着借条要钱,不给就直接报警,报警没用就直接法院起诉。

公职人员放高利贷和从事营利性活动应受到怎样处理?公职人员参与经营活动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公职人员放高利贷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公职人员即公务员放高利贷是违法行为,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法律依据:《公务员法》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公务员法》 第六十一条 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法律分析:公职人员放高利贷,如果被依法判决的,予以开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 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

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