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宝拓网>理财知识>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

财产保全担保书怎么写

财产保全担保书,是指财产保全申请人在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诉讼财产保全措施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为其财产保全申请提供财产担保的法律文书。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第1张

制作财产保全担保书的要点是:首部:(1)注明文书名称——《财产保全担保书》(2)担保人基本情况:担保人为公民,写明其身份基本事项;担保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全称、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如果担保是由案外第三人作保证人的,还应写明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正文部分:写明担保的案由及提供的担保财产。

(1)案由:写明担保人对何案的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

(2)担保内容:主要写明担保人提供的作为诉前财产保全或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以保证用于赔偿因错误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的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

如果是房产,需要打印房产的查册表,并且会以查封的方式确保不会转移;如果是存款的,需要将款项转入法院的账户。

尾部:(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担保人签名,担保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3)担保日期。

一、车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应写的内容:a.申请保全人的身份证明、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争议标的或者请求事项.申请财产保全的事实与理由d.具体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保全担保财产证明或者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保全担保的理由.其他需要记明的事项。

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是个人的,交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的,交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申请人是个人的,交身份证复印件(或常住人口信息表),如被告为夫妻,需证明夫妻关系法人的,提交企业工商信息查询打印表。

3、申请保全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材料,如保全的财产是房产,需到房产交易中心打印房产信息登记表。

4、担保函申请人为单位,需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则必须亲自到法院签字。

5、担保财产清单及权属证明材料如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个人财产保全的担保书怎么写啊

财产保全担保书应当写明担保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被担保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担保财产的名称、价值等情况;担保的范围;以及担保的方式和期限等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诉前保全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诉前保全需要哪些材料?诉前保全是指诉讼前的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资格证明(即身份证明)。

申请人依法享有权利的证明、侵权的证据或者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合法利益的证明。

(提交材料时必须将原件交由备案工作人员审核。

)2.如实填写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述明申请人及答辩人的姓名及地址。

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和证据、事实和理由等。

(只需提供对方车牌号及所属租赁公司名称)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证据保全必须详细说明要保全的证据。

3.提供保全担保,必须写明担保人和被担保人的名称和地址、担保内容、用于担保的财产名称和担保金额。

保证人应当在担保书上签字盖章,并提交保证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和抵押物权属证明原件。

4.担保财产的所有权和价格证明。

用于担保的财产可以是现金(应提供存折)、房产(应提供权属证明)、车辆(应提供有效的全额保险单)、股票及其他依法明确权属和流通的财产。

担保人必须对担保财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且无担保或被执法部门查封。

担保财产的所有权证书必须与原件核对。

5.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诉前保全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诉前保全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有:(一)、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各一份。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三)、受委托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1、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四)、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材料,如合同书、有关债权债务证明文书、结婚证等的复印件。

(五)、需保全的被申请人的具体财产线索及所有权证明和与申请查封的标的额相当的担保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法律分析: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和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