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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商事仲裁与民事诉讼有什么区别

诉讼和仲裁的本质目的是相同的,都是解决当事人纠纷的方式,但是却有着诸多区别,主要的区别有以下:1、仲裁与诉讼的本质不同。

诉讼是国家司法权的体现,法庭居中审判,带有强制色彩,而仲裁则是私权利处分的体现;2、案件受理范围不同。

仲裁仅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范围要比诉讼范围狭窄;3、审级不同。

商事仲裁与诉讼的区别,第1张

仲裁是一裁终局,而诉讼是两审制终审,还可以申请再审;4、公开程度不同。

一、如何选择房产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在平时的房产合同制作过程中,都面临着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

在无法达成和解或者调解时,双方会选择争议解决方式。

一般的解决办法分为两类,第一,提请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二,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那么,到底是选择诉讼解决还是选择仲裁呢?总结二者的利弊,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关于效率当事人发生纠纷一般都希望尽可能在短时间内解决,以避免投入更多的财力、时间成本。

在这点上,仲裁比较占优势。

首先,仲裁的受理和开庭程序相对简单,诉讼相对复杂;其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立即生效。

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还可上诉,并且提起上诉程序仍需时间:再次,目前诉讼的案件呈上升趋势,而人民法院的诉讼资源有限,加之案件的复杂程度、法官的判案水平、社会不良风气的干扰和影响等因素,一个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判决生效,往往需要较长时间。

2、关于灵活性在仲裁中,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仲裁机构、选择仲裁员,甚至选择仲裁的时间和地点,选择适用的实体法。

特别是可以据仲裁员的经验、阅历、职称、学历、品行素养、仲裁水平等诸多方面来自由选择自己信任的仲裁员。

而诉讼则基本确定了受理的法院、审判员、审判的程序、时间及地点。

当事人只能通过调整自己的相关情况来应对诉讼。

3、关于专业性有些纠纷的事实判别强于法律判断,而这些事实判别又需要相当丰富的专业方面的知识,这正是仲裁机构既具社会威望、又具备权威的相关专业知识,且熟悉法律规范的专家仲裁人员的优势,因而审理案件更具有权威性和说服力,有利于这些纠纷的解决。

而法院的法官往往只具有法律的专业知识,对纠纷所涉的专业知识不一定了解,在事实认定上可能存在不足。

4、关于国际性仲裁较之于诉讼,相对而言更具有国际性,它可以更多地参照国际间的有关公约、条约、议定书,乃至国际惯例,相容性较大,适合于不同制度、不同国家与民族,不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传统背景下的当事人。

5、关于权利救济仲裁是一裁终局,在快捷方便的同时,又失去了二审的监督作用,没有了当事人进一步主张权利的回旋余地。

当然在法定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而诉讼本来就是二审终审,即便是发生了法律效力的判决,当事人还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救济途径相对更广。

二、发生专利纠纷可以仲裁吗(一)发生专利纠纷不一定可以仲裁,不能仅根据发生的纠纷类型确定是否可以提出仲裁请求,专利纠纷符合以下仲裁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解决专利纠纷:1、有仲裁协议;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二)专利纠纷可以仲裁解决。

凡是当事人有处分权的民事、经济争议,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均可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可以提交仲裁的纠纷范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商事仲裁与民事诉讼的区别

一、房屋租赁纠纷的处理途径有哪些(1)调解。

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

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民间纠纷的调解处理,调解特别适用对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实、责任含糊不究的租赁纠纷,租赁双方就近请调委会调解通过调解,纠纷双方,互谅互让,以达到既解决纠纷又不伤和气的目的。

(2)仲裁。

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

《仲裁法》第2条内容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这里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包括公民个人之间的房屋租赁纠纷等。

房屋租赁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根据条款或仲裁提请仲裁机构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做出仲裁裁决,解决房纠纷。

仲裁具有公正及时,程序简便,专家断案,依裁终局的优势,可以使当事人避免陷入于官司的旷日持久的纠缠和身心疲惫的针锋相对之中,是一种比较受推崇的争端解决机制。

(3)诉讼。

有些租赁纠纷不愿意调解或不服调解,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将房屋租赁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法院的诉讼活动而做出的判决的强制力,要远远大于调解和仲裁。

二、劳动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

企业调解合同纠纷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

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

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劳动仲裁仲裁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仲裁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提交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否将其提交仲裁、交与谁仲裁、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如何产生、仲裁适用何种程序规则,都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的。

(二)、仲裁是由中立的第三者出面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这个中立的第三者不是法院,一般是特定的仲裁机构。

各仲裁机构一般都提供各专业的仲裁员名册,供当事人选定仲裁员。

这些仲裁员是各行各业的专家,保证了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虽然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可是,仲裁机构根据争议双方当事人签订的仲裁协议所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拘束力。

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仲裁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仲裁在程序上不像诉讼那么严格,很多环节可以被简化。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不像诉讼那样实行两审终审制,有利于当事人纠纷的迅速解决。

而程序的简化和裁决的快速,又大大地降低了解决争议的成本。

(五)、保密性。

仲裁一般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并且各国有关的仲裁法和仲裁规则都规定了仲裁员及仲裁秘书人员的保密义务,所以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贸易活动不会因仲裁活动而泄露,仲裁表现出极强的保密性。

法院起诉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受理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民事诉讼区别

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民事诉讼区别:(国际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

一般而言,因涉外民事关系引发的民事诉讼称为涉外民事诉讼或国际民事诉讼。

)(1)审理机构的性质不同。

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无论是常设仲裁机构还是临时仲裁机构都是民间组织。

而法院则是由官方设立的,法院作为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2)管辖权的来源不同。

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来自于双方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和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仲裁庭不得对当事人约定范围以外的事项进行仲裁。

而法院对案件的管辖主要分为法定管辖和协议管辖。

在法定管辖范围内,法院可以审判法定范围内的任何事项,无需当事人的协议。

在协议管辖范围内,各国法律允许当事人以协议约定管辖法院。

但与选择仲裁机构相比。

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要受到许多限制。

大多数国家都有条件地承认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

如协议选择的法院只限于与合同有联系的第一审法院;协议管辖只限于非专属管辖的案件等。

(3)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不同。

仲裁机构的仲裁员是仲裁机构聘任的,仲裁具体案件的仲裁员是根据当事人的指定或仲裁协议规定的方式产生的。

法院的审判人员是由国家任命或选举产生的,审理具体案件的法官由法院任命,当事人无权指派或选择法官。

(4)审理的程序和效力不同。

在仲裁中,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程序规则,仲裁庭要按照当事人选择或同意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庭一旦做出仲裁裁决,即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在诉讼中,当事人不能选择程序法,法院只能按照法院所在地国的程序法审理案件。

诉讼一般为二审终审制,有些国家甚至实行三审终审制。

若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上级法院上诉,只有上级法院的判决或被上级法院驳回上诉的判决,才发生效力。

什么是国际商事仲裁

国际商事仲裁,又称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仲裁、涉外仲裁等,是指不同国家的公民、法人将他们在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中所发生的争议,以书面的形式,自愿交由第三者进行评断和裁决。

一、最新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应填写的内容如下: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基本身份信息;2、当事人的的仲裁请求;3、所依据的事实、理由;4、以及当事人依法收集的证据的名称、来源;5、仲裁机构的名称等内容。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

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

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时又有自己的特殊性。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在外地劳动仲裁能在当地进行吗公司在外地劳动仲裁可以在当地进行。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纠纷居中的公断与裁决。

劳动纠纷的要进入人民法院的诉讼程序,必须先提起劳动仲裁。

三、什么叫房产纠纷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

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

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的争议。

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

实际上也就是房产(房屋权益)纠纷和地产(土地权益)纠纷的总称。

其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其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涉外房地产关系中的外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和港澳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行政复议和诉讼来解决。

房地产纠纷的仲裁是争议双方当事人自愿的,由第三人居中裁决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一种解决房地产权益纠纷的方法。

一旦裁决或达成的调解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必须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执行裁决或调解协议,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房地产行政复议指不服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相应的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向上一级行政机关再申请复议。

房地产纠纷的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有关房地产纠纷所进行的司法活动。

仲裁和诉讼有什么区别

答:仲裁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诉讼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

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经济纠纷提起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解决纷争。

仲裁与诉讼两者的管辖权的取得方式、审理者的产生的方式、开庭审理上、审理的程序以及涉案当事人的能动作为、监督程序都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仲裁与诉讼有什么区别

仲裁和诉讼的区别有:1、启动条件不同。

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

而民事诉讼不需要双方协商,只要一方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

如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到法院进行诉讼。

2、机构不同。

仲裁委是民间裁决机构,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其仲裁员大多是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从事;法院是国家的司法审判机关。

3、当事人权利不同。

仲裁是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

而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由人民法院决定。

4、程序不同。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

而民事诉讼是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是生效的判决,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5、收费不同。

仲裁费没有规定可以减交、缓交、免交,法院的受理费相比仲裁费用要低,在一些情况下可以缓交、免交、减交。

具体地讲,诉讼,是司法机关和案件当事人在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配合下为解决案件依法定诉讼程序所进行的全部活动。

而仲裁则是双方就他们之间的纠纷,约请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并具有一定权威的第三者来居中公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和诉讼区别如下:1、仲裁和诉讼提起发生的前提不同仲裁是基于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合意订立的仲裁协议(根据我国仲裁法规定,必须是书面的,没有书面协议不能仲裁),自愿将双方发生的纠纷交由第三方仲裁机构介入,进行裁决,协助双方解决纠纷的社会救济机制,协议可以是纠纷发生前订立的,也可以是纠纷发生后订立的。

诉讼则不需要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只要一方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即可。

属于公力救济,也就是借助国家公权力介入,具有强制性。

2、仲裁和诉讼可受理的范围不同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行政纠纷和与人身关系有关的纠纷即使双方有协议也不能仲裁,比如,婚姻关系是否存续、收养关系是否继续、监护义务等等有关的纠纷,都不适用仲裁。

而诉讼则没有此类限制。

诉讼可容纳的范围极广,民事纠纷、刑事案件、行政诉讼等都可以通过诉讼进行裁决。

3、仲裁和诉讼的管辖机制不同仲裁没有地域管辖、级别管辖、专属管辖之分,管辖机构的选择尊重当事人意愿。

诉讼则较为严格,提起诉讼须按照法律规定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不可随意约定。

4、仲裁和诉讼的自主选择权范围不同仲裁提起后,当事人可从仲裁员名单中任意选择仲裁员,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选择,从而组成仲裁庭。

但诉讼提起后,除根据法定情形可申请回避外,当事人不可自由选择审判人员,审判人员由法院指定。

5、仲裁和诉讼的裁判程序不同仲裁采取一裁终局制,自仲裁机构作出裁决之日起就发生法律效力,当然,如果存在法律规定可撤销的情形,可以申请撤销。

诉讼一般采取两审终审制,不服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依法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二审的裁判结果为最终的裁判结果,不可再上诉,当然,如果确实存在法律规定的,符合再审条件的,可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