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和批示的区别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7-26 01:43:47
1、审批:审查批示(下级呈报上级的书面计划、报告等)。
如,报请上级审批。
适用场合:审批一般仅仅程序性非常强。
或有严格规定的事务的处理,如项目的申报。
经费申请,请假等。
2、审阅:阅读并加以批示或批改。
如。
审阅文件。
适用场合:审阅一般用于请求上级领导对提交的文件进行改动或给出改动意见。
3、批示:(上级对下级的公文)用书面表示意见。
如,计划已经呈报上级了。
等批示下来就动手。
另一种解释。
批示的文字。
如,这个材料上有张局长的批示。
适合场合:批示通常是针对直接上级的上一级领导,该领导不直接管理详细事务。
但可给出指导意见,如单位的一把手;其次。
该类公文本质上能够没有该级领导的参与就可以进入实施。
但为了表示对领导的尊重。
让领导获悉并给出指示意见而为。
4、查阅:有种理解。
第一种是查找阅读,另外一种是检查阅读,我们通经常使用得较多的是第一种意思。
在公文环境中,采用的是另外一种。
适用场合:周报、月报、半年报等的报送,请领导看看、检查,看有什么问题没有。
5、请示的结束语。
请示由自己办理的事项,结束语通常为“请批复”、“请指示”、“妥否,请批示”。
请示需要他人办理的事项,结束语可为“以上如可行,建议批转××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