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催费的律师函可以不理吗
更新时间:2023-07-26 03:27:30
律师函不是起诉书,也不是判决书,并不会有什么后果。
它只是告知你对方的态度、诉求等。
可以私下解决。
你应积极应对,和对方协商解决。
如你置之不理,对方可能采取下一步行动(起诉)。
如对方已起诉,也可协商解决的。
关键是你要积极应对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不论是协商还是诉讼,都对自己有帮助。
律师函是表明你的纠纷对方已经对你们之间的事情准备诉讼到法律的一个提前告知。
如果你认为你没有问题,也不怕对方起诉,那么对律师函就不需要管了。
律师函一般被视为诉讼威胁,有可能是当事人为了取得谈判优势而向对方施压,逼迫对方主动求和;也有可能是当事人对冲突解决丧失信心,而发出的诉讼预警。
收到律师函,并不意味着你将承受律师函上所述风险,也不排除当事人言归于好的可能嘛,何况是非自有法院公断!所以大可不必因为律师函而自乱阵脚、轻举妄动。
你可以保持沉默并跟踪事态进展,也可以聘请律师商量对策,或者反过来向对方发送一份针锋相对的律师函。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