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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州非诉讼催收工程款价格

工地老板拖欠工资怎么讨要最有效

法律分析:工地老板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途径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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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工地老板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法律分析:工地老板拖欠工程款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让劳动监察大队介入处理的。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没签合同工程款不给怎么办

法律分析: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

经常给施工方公司打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

要注意打电话的时候记得录音,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

还可以通过挂号信的方法给施工方公司发催收函并留底,用来阻断诉讼时效。

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

可以经常去对方公司上门催收,老板可能会因为不堪打扰,然后就会把工程款还上。

委托律师代为催收。

如果考虑到自己不懂如何催收工程款或者精力有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除了以上几种外,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还要提供担保冻结施工方的财产,以免对方公司转移财产。

通过媒体向欠债公司施加压力。

如果施工方在社会的知名度较高或者忌惮舆论压力,可以通过媒体曝光,催收工程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合同的工程款能要回来吗

法律分析:如果没有合同,但施工内容已经实际完成。

在这种情况下,应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工程已完工,另一方应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根据法律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音像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经过核实,才能作为查明事实的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工程款拖欠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是交涉、要回要及时。

交涉、要回的方法很多,口头的、书面的都可以,尤其是在通信、交通日益发达的今天,及时交涉、要回,就有机会早日解决问题,就能减少施工企业可能遭受的损失,而且还有利于继续履行合同;二是收集证据要及时。

法律依据:《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用工及工资支付管理的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工人工资发放的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约定,向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支付工程款后,应当落实专人,督促、核实施工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建筑工人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款。

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支付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工程款时,只能向劳务分包企业支付,不得向无资质的个体承包人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形式抵付。

分包工程发包人与分包工程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解除分包合同的,应当从解除合同之日起一月内付清分包工程款。

施工单位每月至少一次支付其职工的工资。

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余下未结算、支付部分,按下列规定进行一次结算,并足额支付。

当年7月份结算、支付上半年工资,次年元月份结算、支付上年度全年工资。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职工工资。

对承担工期不足一个月的一次性施工任务的建筑业企业应当在施工任务完成后三个工作日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全额支付职工工资。

工程停工、窝工期间职工工资的支付,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办理。

施工单位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等理由克扣或者拖欠职工工资。

施工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在办理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同时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和相关费用。

总承包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分包施工合同的约定,向分包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分包工程款,支付分包工程款后,应当落实专人,督促、核实分包施工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建筑工人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款。

公司拖欠工程款怎么快速解决

公司拖欠工程款解决方法如下:

1、通过电话和函件催收;

2、亲自到对方公司上门催收;

3、委托律师代为催收;

4、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还要冻结施工方的财产,以免对方转移财产;

5、跟媒体反映向欠债公司施加压力,如果施工方在社会知名度较高,通过媒体曝光,以达到催收工程款。

公司拖欠工程款法人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五条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第八百零六条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有什么

法律分析: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有:可以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的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价款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有权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定义是什么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有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定义1、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所谓优先受偿权,指的是某种特殊债权的效力优先于一般的债权,能在一般债权之前先得到满足。

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条件一种是建设工程能顺利完工正常情况下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其起算时间为“建设工程竣工之日”,限于竣工后6个月内;另一种是工程无法完工情况下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其起算时间为“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限于约定竣工之日后的6个月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