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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贷统还借款利息开票

收到利息要开票吗?

法律主观:视情况而定。

企业向个人借款所产生的利息支出,如果是要在企业收获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话,获得其利息的个人应该要向企业提供自己利息收入的发票。

企业与企业之间借款利息,不属于销售商品,也不属于提供服务,是不需要开具发票的,只要开具收款收据就行。

统贷统还借款利息开票,第1张

《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 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收到的借款利息收入如何开票

企业收到的借款利息收入,如果需要开具发票的,对于属于营业范围内的金融企业,可以自行开具对应的发票给到支付利息的企业即可,如果本身不是金融企业,则建议先去税务局核对对应的税种,然后进行开具。

公司之间借款利息怎么开票

企业间借款取得利息方应出具什么发票?下面是有关企业之间的利息费用如何开票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申请代开发票的范围与对象规定: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企业之间的利息费用如何开票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

但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因此,依据上述文件规定,如果企业间借款支付利息,可以要求对方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

2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利息能开专用发票吗1、营改增之后,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不可以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票。

2、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属于贷款服务,货款服务不能抵扣增值税,所以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票。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再问:企业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如何开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延期付款利息属于价外收费,所以可以直接开具发票。

3企业之间借款利息如何进行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鉴于目前我国对金融企业利率要求的具体情况,企业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以证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公司之间借款利息怎么开票企业间借款取得利息方应出具什么发票?下面是有关企业之间的利息费用如何开票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开具什么发票

支付利息的一方的会计分录是;借财务费用贷现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21号)第四条的有关规定:企业自关联方取得的不符合规定的利息收入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对利息收入关联方来说的,无论利息支付方支付的利息是否符合比例,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利率水平及范围,利息收入关联方都要按其实际取得的收入按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

扩展资料:利息支出前扣除的法律规定 :

1、《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财会3号)第四条:“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

参考资料: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_ 。

银行贷款利息可以开具发票吗

银行贷款利息可以开具发票,企业向金融机构支付借款利息应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金融机构利息结算单也暂可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向金融机构支付的手续费支出应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根据《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同时,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银行贷款利息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向银行贷款是要还利息的吗?利息是多少啊向银行贷款当然要还利息了,利息是根据你当时和银行货款的时候所签定的利率来计算.但各个银行利率是不一样的。

但也相差不多。

银行最新贷款基准利率:0-6个月(含6月)贷款年率是4.35%,6月-1年(含1年)是4.35%,1年-3年(含3年)是4.75%,3年-5年(含5年)是4.75%,5年-30年(含30年)是4.90%。

在此基础上会有适当的下浮或上浮。

小编补充: 一.贷款利率的换算 贷款利率是根据人民银行给出的贷款基准利率为参考,在基准利率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

银行利率为执行利率,各银行不同的贷款品种和贷款期限,执行利率都有所不同。

执行利率=基准利率×(1+利率浮动值)。

浮动范围在0.5-2个百分点之间。

二.个人贷款需要条件 申请个人贷款的时候,银行会审核您的个人资质,以及各方面资料的真实性。

具体的条件:借款人本人身份证,这是必须要有的。

良好的征信记录。

个人资质及财力证明,比如说这款人名下有一辆全款车辆,那么他可以从银行做车辆抵押贷款,也可以做信用的贷款;如果借款人名下有一套全款房产,那么他就就可以申请房产抵押类贷款;除此之外,贷款的种类还有很多。

借款用途,因保监会规定所有的贷款资金流向不能用于炒股,理财,购房等,因此一定要有正规的借款用途,银行才能给你放款。

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良好的还款意愿,以及还款能力,从银行贷款,银行所有考察的方向,最终都将指向客户的还款能力,以及还款意愿方面,如果客户没有还款意愿,或者没有还款能力,银行是不会讲这笔钱贷给你的。

现在这个社会贷款对于人民来说是一件普遍的事情,不管是买房、买车、经商还是个人消费贷款,总之,贷款普遍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之中,针对个人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这就与你个人情况有很大的关系了。

银行贷款利息多少银行贷款利息多少,需要看具体的银行。

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六个月以内(含6个月)贷款年利率4.35%;六个月至一年(含1年)贷款年利率4.35%;一至三年(含3年)贷款年利率4.75%;三至五年(含5年)贷款年利率4.75%;五年以上贷款年利率4.90%。

各银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幅度的调整,银行不同,浮动的幅度也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百零七条税务机关根据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企业做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对2008年1月1日以后发生交易补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按日加收利息。

(一)计息期间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预缴)税款入库之日止。

(二)利息率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12月31日实行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以下简称“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计算,并按一年365天折算日利息率。

(三)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同期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的,或者企业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免于准备同期资料但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的,可以只按基准利率计算加收利息。

企业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免于准备同期资料,但经税务机关调查,其实际关联交易额达到必须准备同期资料的标准的,税务机关对补征税款加收利息,适用本条第(二)项规定。

(四)按照本条规定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银行贷款要利息吗银行贷款一般都是要利息的,不过,银行还有政策性贷款,比如无息贷款等,在一定期限内是由财政贴息的,也就等于免息。

如果是房贷、车贷、消费贷款等,这种一般都有利息。

利率也称为利息率,是在一定日期内利息与本金的比率,一般分为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种。

年利率以百分比表示,月利率以千分比表示,日利率以万分比表示。

如年息九厘写为

0、9%,即每千元存款定期一年利息9元,月息六厘写为6‰,即每千元存款一月利息6元,日息一厘五毫写为

1、5‰,即每千元存款每日利息1元5角,目前我国储蓄存款用月利率挂牌。

为了计息方便,三种利率之间可以换算,其换算公式为:年利率÷12=月利率;月利率÷30=日利率;年利率÷360=日利率.利息计算公式主要分为以下四种情况,第一,计算利息的基本公式,储蓄存款利息计算的基本公式为:利息=本金×存期×利率;第二,利率的换算,其中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者的换算关系是:年利率=月利率×12(月)=日利率×360(天);月利率=年利率÷12(月)=日利率×30(天);日利率=年利率÷360(天)=月利率÷30(天),除此之外,使用利率要注意与存期相一致;第三,利息计算公式中的计息起点问题,1、储蓄存款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的角分不计付利息;

2、利息金额算至厘位,实际支付时将厘位四舍五入至分位;

3、除活期储蓄年度结算可将利息转入本金生息外,其他各种储蓄存款不论存期如何,一律于支取时利随本清,不计复息;第四,利息计算公式中存期的计算问题,1、计算存期采取算头不算尾的办法;

2、不论大月、小月、平月、闰月,每月均按30天计算,全年按360天计算3、各种存款的到期日,均按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如遇开户日为到期月份所缺日期,则以到期月的末日为到期日。

1、算头不算尾,计算利息时,存款天数一律算头不算尾,即从存入日起算至取款前一天止;

2、不论闰年、平年,不分月大、月小,全年按360天,每月均按30天计算;

3、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各种定期存款的到期日均以对年、对月、对日为准。

即自存入日至次年同月同日为一对年,存入日至下月同一日为对月;

4、定期储蓄到期日,比如遇法定假期不办公,可以提前一日支取,视同到期计算利息,手续同提前支取办理。

利息的计算公式:本金×年利率(百分数)×存期如果收利息税再×(1-5%)本息合计=本金+利息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是: 应计利息=本金×利率×时间应计利息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已计息天数按实际持有天数计算。

PS:存期要与利率相对应,不一定是年利率,也可能是日利率还有月利率。

一、计算利息的基本公式 储蓄存款利息计算的基本公式为:利息=本金×存期×利率二、利率的换算 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者的换算关系是:年利率=月利率×12(月)=日利率×360(天);月利率=年利率÷12(月)=日利率×30(天);日利率=年利率÷360(天)=月利率÷30(天)。

使用利率要注意与存期相一致。

三、计息起点1、储蓄存款的计息起点为元,元以下的角分不计付利息。

2、利息金额算至厘位,实际支付时将厘位四舍五入至分位。

3、除活期储蓄年度结算可将利息转入本金生息外,其他各种储蓄存款不论存期如何,一律于支取时利随本清,不计复息。

四、存期的计算1、计算存期采取算头不算尾的办法。

2、不论大月、小月、平月、闰月,每月均按30天计算,全年按360天 计算。

3、各种存款的到期日,均按对年对月对日计算,如遇开户日为到期月份所 缺日期,则以到期月的末日为到期日。

五、外币储蓄存款利息的计算, 外币储蓄存款利率遵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实行原币储蓄,原币计息(辅币可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支付)。

其计息规定和计算办法比照人民币储蓄办法。

参考资料-利息计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