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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人承担的风险

做贷款担保人有哪些风险吗

法律分析:只要你做了贷款担保人,就意味着如果被你担保的人没有能力清偿债务的时候,您就必须要代其还款。

通常银行贷款担保分为2种,一种是一般担保,另外一种是连带担保,这2种不同的担保方式所面临的追究方式也不同。

贷款担保人承担的风险,第1张

因此,做银行贷款担保人风险也是不同的,其责任和与义务也有所区别。

还有要知道一旦做了担保人,要是以后自己要贷款的话,贷款的额度会减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别人贷款我做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法律分析:担保人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清偿所欠债务。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房贷需要担保人吗

办房贷不一定需要担保人,具体要根据借款人的自身情况来定。

如果借款人符合贷款银行规定的贷款条件,那么办理房贷就不需要担保人。

如果借款人不符合贷款银行规定的贷款条件,那么贷款机构就会要求借款人提供一个担保人来贷款。

房贷担保人可以解除吗在签订完房贷担保合同之后,是不可以随便撤销担保人的。

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之后,担保人就能解除担保关系了。

如果借款人还没有还清借款,想要撤销担保人就需要得到借款人和银行的共同同意才行。

不过一般不会出现中途撤销担保人的情况,更常见的是在还款过程中更换担保人。

在更换担保人的时候,需要原来的担保人和借款人同时向银行提交申请。

银行会对新担保人进行审核,确定新担保人对贷款有担保能力。

在新担保人通过银行的审核,并且银行同意更换担保人的时候,原来的担保人才能撤销自己的担保责任。

由于担保人对于被担保人的还款负有责任,所以会面临比较大的风险。

在被担保人欠款不还的时候,担保人不仅需要承担相应的还款,还会因此影响自己的个人征信报告。

因此,在为他人进行担保之前,一定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1)要考察借款人的信誉情况。

贷款人的信誉情况越好,就意味着担保人面临的风险越小。

千万不要因为所谓熟人的面子,就不计后果地、盲目地做贷款担保人。

这会面临非常大的风险。

(2)要弄清楚贷款人的还款能力。

贷款人还款能力越大,担保人面临的风险就越小。

对于那些负债累累的借款人,就不要为他们提供担保了。

房贷担保人有什么风险1、 为他人买房做担保,担保人存在一定的风险。

银行会要求担保人经济基础好,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并且会要求担保人在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承担还款的责任。

因此为他人买房做担保,存在着帮借款人还款的风险的。

如果借款人能够按时偿还本息的话,一般没有很大的影响。

2、 为他人买房做担保,可以会影响担保人信用记录。

因为借款人的月供额等,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记录中。

如果在担保期间,借款人逾期还款,那么会影响到担保人的信用记录。

3、 而且担保人如果想要在担保期间申请贷款,可能会存在被银行拒贷的风险。

因为为他人做担保,银行通常会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担保人申请贷款时,银行还会考虑到担保人偿还担保的部分,如果负债过高,很有可能会导致担保人无法通过贷款审核。

即使贷款审核通过了,其贷款的额度和贷款的利率也会受到影响。

4、 为他人买房做担保一定要谨慎,担保人要摸清楚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其信用程度怎么样。

如果被担保人还贷能力越强,信誉越好吗,担保人存在的风险也就越小。

房屋抵押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

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扩展资料: 房屋和土地一并抵押的规定,只是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分属于不同的权利人时的利益冲突,不是要强行扩张抵押权的效力。

在因实现抵押权而拍卖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时,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可以一起拍卖,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未约定的部分,抵押权人对未约定的部分不能优先受偿。

参考资料: 贷款担保人-。

银行贷款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你好,保证人是指根据保证合同的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当事人。

基于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责任是一种经济责任,因此,只有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民事主体才能充当保证人。

对此,我国《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做保证人。

贷款人已去世,但他的妻子不愿意偿还贷款。

那么你是有义务代他偿还的。

扩展资料: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参考资料:担保人_。

银行贷款担保人什么责任

贷款担保人法律责任: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小编补充: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担保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一般保证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参考资料:词条 贷款担保人_。

找人做担保会有什么风险

法律分析:

1、代偿风险当借款人不能按时还款时,担保人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代为偿还。

2、信用风险作为担保人这笔贷款记录同样会记录到个人征信中,当借款人贷款出现逾期,担保人的征信也会收到牵连。

3、贷款风险担保人如果去银行贷款,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都会收到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给人做担保有什么法律风险?

一、给人做担保有什么法律风险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 连带责任担保 ,一般担保是指在 债务人 通过 诉讼 仍不能承担 债务 时, 担保人 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 债权人 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无能力的限制。

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二、在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形下,担保的 债权债务 发生转移,担保人是否仍负有保证责任? 如果主债权发生转移,担保人原来的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但是 担保合同 有约定,依照约定。

如果主债务发生转移,由于担保责任主要是基于一种信任关系,必须要经过担保人的书面同意,担保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所担保的 债务转移 ,可能会对担保人造成实际损失,这种情况下未经担保人的同意可以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三、什么情况下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按照《 民法典 》的规定,以下情况担保人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一)主 合同当事人 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担保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债权人债权的顺利实现,但是如果作为担保关系中的当事人不注意把握风险的规避,也可能会招致很多的麻烦。

四、担保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吗? 在一般情况下,担保需要签订书面的 保证合同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担保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仍然可能产生担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担保条款,或者合同的落款处有担保人的签字捺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担保人认可的书面方式。

五、当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哪些?具体的保证责任该如何确定? 按照《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 违约金 、损害 赔偿金 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合同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定保证责任范围,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

综上所述,现在一般一个人需要大笔资金使用自己没有那个资格的时候一般会想到请一个比较有信誉和资格的人做担保,但这个实际上对于担保人来说是有风险的,如果到时候被担保人没有经济偿还那么担保人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为被担保人还的,但是可以向被担保人追究等额的责任,但是一般还是不建议为别人做担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