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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一般几分利

多少的利息算是高利贷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合同的利息由双方约定,双方约定的利率只要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就是合法的;超出的,则属于高利贷。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高利贷贷款利率差划分为相应百分比的,超过则算高利贷,不超过法定比例则视为合法贷款。

高利贷一般几分利,第1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一分利息算高利贷吗

不算通常说的一分利指的是月息,月息一分不算是高利贷,只要约定的利息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民间贷款,利率通常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

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扩展资料:一,高利贷的表现形式高利贷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一般表现为:期短、息高、复利。

高利贷款的年利率一般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四倍以上,如果逾期未还,还实行利滚利。

(一)借贷利率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的“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包括利率本数)”的,就构成高利贷。

(二)计算复利是一种高利贷常见表现形式,不过并非所有计算复利的都属于高利贷,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分为两种:

1、当其利率小于或等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不属于高利贷;

2、当其利率大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时,超出部分法律不予支持。

(三)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出借人等于减少了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变相地提高了利率,所以在借款时将利息先行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四)以他人资金转手高利出借。

《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规定“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

”二,民法典的规定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实施日期2021年1月1日,法释〔2020〕17号。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利息多少算高利贷

国家对于贷款年利率超过36%的,不予保护。

也就是说利息高于36%,就算高利贷。

对以后注意这里所说的36%是年利率。

如果合同中约定的是日利率,应当换算成年利率再比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如果贷款年利率超过36%,则会被判定为高利贷并且超出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甚至借款人已经支付的超出部分利息也可以追回。

民间贷款的几分利超过多少属于高利贷?

一、民间借贷的几分利超过多少属于高利贷根据我国相关贷款法规定,超出中国银行同期基准利率4倍的民间贷款,其超出部分将不受到法律保护。

由于2015年以来,央行屡次提出降息,因此目前我国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4.90%,按此利率计算,它的4倍就是19.6%。

因此,民间借贷只要19.6%的利率就属于高利贷,在此之上发生的民间贷款,将不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二、高利贷的几种弊端(一)高利贷交易无固定场所,大都是秘密进行,利率双方商定,遇到当事人死亡、破产、亏本等,很容易发生悲剧;还有的人利用法律不保护高利贷贷出者不能主张权利来强行逃避债务。

(二)高利贷种非法民间信用关系,资金在体外循环,不受国家控制,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三)企业贷入高利贷然可解燃眉之急,但由于利息过高,加大了企业成本,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使一部份利润以利息的形式游戏。

入了个人的腰包。

(四)有企业和个体户采用加价办法,把利息支出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对商品乱涨价起推波助澜的作用。

(五)高利贷容易使人增长不劳而获的意思,败坏社会风气。

三、老公借高利贷跑了找妻子有用吗没有用,未用于家庭生活,用于个人的,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用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存在以下两种情况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一是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二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实践中,除了前述两种情形之外,对于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借款项并非用于家庭生产经营或共同生活的,也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