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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接受是否有效完全取决于发盘人的态度

构成有效接受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构成有效的接受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接受必须是由特定的受盘人做出。

逾期接受是否有效完全取决于发盘人的态度,第1张

其他人对发盘表示同意,不能构成接受。

(2)接受必须是无条件的接受的内容要与发盘的内容相符。

但在业务中,常有这种情况,受盘人在答复中使用了“接受”的字眼,但又对发盘的内容作了增加、限制或修改,这在法律上称为有条件的接受,分为两种情况: A.实质性改变: “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更改.实质性变更是对发盘的拒绝,构成还盘。

B.非实质性变更: 如要求重量单装箱单、商检证和原产地证,包装,分批装运等。

对于非实质性变更,除非发盘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其差异外,仍构成接受”。

(3)接受要在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才能生效发盘中通常都规定有效期。

这一期限有双重意义: 一方面它约束发盘人,使发盘人承担义务,在有效期内不能任意撤销或修改发盘的内容,过期则不再受其约束; 另一方面,发盘人规定有效期,也是约束受盘人,只有在有效期内做出接受,才有法律效力。

(4)接受必须表示出来。

接受必须以一定的方式表示出来,缄默或不行动不构成接受。

第一种方式是做出声明,或口头或书面。

第二种是做出行动,如开立信用证。

一项有效的接受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为了有效地接收信息,以下是一些必备的条件:

1.注意力:接收者必须集中注意力,专注于接收信息,而不受其他外界干扰。

2. 兴趣:接收者对信息内容感兴趣,能够产生情感上的共鸣,这样才能激发接收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 背景知识:接收者需要具备一定的背景知识,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接受所传达的信息。

4. 语言能力:接收者需要具备足够的语言能力,能够理解和运用所使用的语言,以便更好地理解信息。

5. 信任关系:接收者与信息发送者之间需要建立起一定的信任关系,以便更好地接收和理解信息。

6. 意识水平:接收者需要有一定的意识水平,能够对所接收的信息进行分析、比较和综合处理,以便更好地理解信息的真实含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条件都是相互关联的,互相影响的。

如果有一项条件缺失或者不足,都可能导致信息接收的失败或者不完全。

因此,在传递和接收信息的过程中,应该尽可能地创造和满足这些条件,以确保信息能够有效地传递和被接收。

你好!不成立。

根据《公约》,在传递正常的情况下,由于传递不正常的情况下造成的延误,这种逾期接受仍然可以被认为是有效的,除非,发盘人立即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通知受盘人,认为她的发盘已经失效,而案例中,发盘人未做出...。

1、逾期接受也称为“迟到的接受”,是指接受通知到达发盘人的时间已超过了发盘所规定的有效期,或发盘未规定有效期而超过合理时间才送达发盘人。

2、在接受迟到的情况下,不管受盘人有无责任,决定该接受是否有效的主动权在...。

关于逾期接受《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是

法律主观:一、联合国国际货物 买卖合同 公约对违约分类《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范的是合同,合同是货物买卖合同,确切地说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公约的适用范围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公约适用于当事人在缔约国内有营业地的合同。

(如果根据适用于 “合同”的冲突规范,该“合同”应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在这种情况下也应适用“销售合同公约”,不管合同当事人在该缔约国有无营业所。

对此规定缔约国可声明保留)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不适用该公约(适用范围不允许缔约国保留)。

1 、实际违约 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推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面可解除合同。

实际违约制度作为允许和限定债权人在债务人违约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重要规则,是维护合同纪律、保护交易安全的重要措施,其适用范围应具有普遍性。

主要有下列表现形式:( 1 )拒绝履行: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 ; 这种表示一般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 2 )不适当履行: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

2 、预期违约 也称为先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

所谓明示毁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

所谓默示毁约,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另一方又不愿提供必要的履约担保。

预期违约表现为未来将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不是实际违反合同义务。

3 、违约危险 此种违约只是 “一种违约的危险”或“可能违约”,它所侵害的不是现实债权,而是履行期届满前的效力不齐备的债权或“期待权色彩浓厚的债权”。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 违约责任 。

二、双方违约的责任如何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约定违约特征是什么1 、 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 ;2 、 违约金是 —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 ; 3 、 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

换言之,只要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行为不能 替代履行 合同,当事人不得在支付违约金后而免除履行主债务的义务。

综上所述,违约分为很多种类型,根据不同标准具有不同的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