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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是指由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行政法律规范及其特征是什么

简述行政法律规范及其特征。

行政法规是指由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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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所谓行政法律规范,是指由各种国家机关所制定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有关行政管理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具有如下一些特征:   (1)制定主体的特定性;   (2)调整对象的特定性;

(3)效力上的权威性、强制性与普遍适用性;   (4)行政法律规范类型的多样性与效力等级上的层级性;   (5)行政法律规范的相对稳定性。

校名师解析答案: 参见教材P291-293    

我是广东的考生,《大学语文》和《人力资源管理(一)》过了,都是71分,庆幸!   我也来报个喜,三科全过,《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72分,《政治经济学(财经类)》76分,《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73分。

另外10月份的论文答辩及工商企业管理实践考核也通过了。

现只剩下最后一门《计算机实践考核》了,要等到明年3月份报考了,今天。

感谢自己这两年的付出。

简述行政法规的基本特征

1、行政法尚没有统一完整的实体行政法典这是因为行政法涉及的社会领域十分广泛,内容纷繁丰富,行政关系复杂多变,因而难以制定一部全面而又完整的统一法典。

2、行政法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内容十分丰富:由于现代行政权力的急剧膨胀,其活动领域已不限于外交如国防,治安,税收等领域,而是扩展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因此,这就决定了各个领域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均需要行政法调整,现代行政法适用的领域更加广泛,内容也更加丰富。

3、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变动性,与其他部门法由于社会生活和行政关系复杂多变,因而作为行政关系调节器的行政法律规范也具有较强的变动性,需要经常进行废改立。

会计行政法规包括

会计行政法规包括:《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内容。

其中,《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主要规定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编制和对外提供的要求、法律责任等条文。

它是对《会计法》中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的细化;《总会计师条例》主要是对单位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任免、奖惩等一系列的规定。

除《会计法》外,中国还制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的法律。

会计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会计领域从业人员及行业的会计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

基本内容: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制定的、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行政法规制定的依据是《会计法》,会计行政法规的效力仅次于会计基本法。

如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行政法规通常以条例,办法,规定等具体名称出现。

会计行政法规有哪些

会计行政法规有《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总会计师条例》主要规定了总会计师的职责、权限、任免、奖惩等。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会计行政法规规定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编制和对外提供的要求、法律责任等。

会计行政法规对企业财务会计的一般要求和主要方面做出原则性的规定,为制定具体准则和会计制度提供依据。

如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会计行政法规通常以条例、办法、规定等具体名称出现。

会计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会计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法规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地方性会计法规等。

狭义的会计法仅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颁发施行的会计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就是狭义的会计法。

行政法规有哪些

行政法规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国务院关于鼓励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投资的规定》;

3、《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

4、《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

5、《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三条制定行政法规,应当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遵循立法法确定的立法原则。

第六条行政法规应当备而不繁,逻辑严密,条文明确、具体,用语准确、简洁,具有可操作性。

行政法规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章、节、条、款、项、目。

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行政法规是:《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有哪些,行政法规是:《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与行政法规的区别

【法律分析】一、制定的机关不同:

1、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2、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

3、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法规。

二、效力不同:

1、法律的效力大于行政法规及地方法规。

限制人身自由的事项只能由法律规定。

2、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法律的效力,但高于地方性法规的效力。

3、地方性法规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效力。

三、适用的对象不同:

1、法律适用于所有人,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普通民众。

2、行政法规是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制定的,不适用普通民众。

3、地方性法规只能在本辖区内实施。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 十三、 将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准备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将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

”。

行政法规属于法律吗

行政法规属于国家法律的一种。

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大体包括以下几种法律法规:法律,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和规章等。

行政法规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即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决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的有关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规在我国立法体制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仅次于法律的重要立法层次。

立法法以宪法为依据,总结行政法规的制定经验,对行政法规的制定依据、权限和程序作了具体的规定,恰当地体现了行政法规在我国立法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中国行政法规是不是法律“法律”和“法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的立法权限和法律效力各有不同,不可混淆。

“法律”,在我国,是专门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由国家主席签署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其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一般均以“法”字配称,如《刑法》、《民法》、《公民出入境管理法》等。

“法规”是法律效力相对低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

“法规”主要有如下三种形式:一是由国务院及其所属政府部门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而制定和颁布的行政法规,也称行政规章;二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和颁布的地方性法规;三是较大的市(省会、首府)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

“法规”一般用“条例”、“规定”、“规则”、“办法”称谓,如《征兵工作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

“法律”通常可以简称“法”。

比如,称全国人大制定某部法律为“立法”。

但是,“法规”则以其不同的形式,分别称为“行政规章”,或称为“地方法规”,而一般不能简称为“法”,因而也不能将制定行政规章或地方性法规笼统地称为“立法”。

二、行政法规与行政规章的区别行政规章与行政法规同属于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但是:①行政法规调整的对象一般是行政管理领域带有普遍性、全局性、原则性以及意义重大的问题。

行政规章的调整对象则限定在行政管理领域中某些特殊的、局部的、具体的问题。

②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中国的中央政府,而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或是中央政府的组成部分,或是地方政府。

因而,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行政规章。

③行政法规可以直接依据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尤其是其中的行政法律),对一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领域的权利义务作出具体规定;对于各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可以在符合宪法、法律的前提下,作出带有创制性的规定;并且可以在不违背宪法、法律的情况下,对某些尚未受到法律调整的社会生活作出行政法调整。

行政规章中,对一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领域的权利义务所作的规定,则不仅要符合宪法法律的精神原则,同时,还必须以某个具体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直接依据,或者有其通过条文内容的明确授权。

而对于有关罚则条款的规定,则只能严格囿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所规定的种类、方式、幅度。

不可以作出创设性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