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退休年龄为准解释
关于退休年龄日期的认定
法律分析:我国职工现行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退休以法定年龄为准还是办理退休时的为准
一、退休以法定年龄为准还是办理退休时的为准职工退休年龄认定:一般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应以其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对于在执行中发现居民身份证与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会同职工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查证核实。
关于职工退休年龄身份证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国家与此相关的法规和文件有四个,分别为《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等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024号)、《关于核定职工退休年龄问题的复函》(劳办发8号)以及《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复函》(劳办发67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等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凡干部居民身份证同干部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组织人事部门在办理其退(离)休等手续时,应会同干部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查证核实,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户口管理权限批准后查实的出生日期作为计算年龄和户口登记的依据,查证材料归入干部本人档案,同时抄送干部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对无法查实的,应以干部档案或户口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二、延迟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是什么于延迟退休年龄的具体规定,目前还没有,但延迟退休的实施是必然的,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关系到全体公民利益,要小步慢走,稳妥推进,避免造成新的社会矛盾。
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
在具体建议中,报告提出,首先,实现养老金制度并轨,将退休年龄归为两类: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年龄和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年龄。
其次,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改革方案分两步走。
第一步2017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时,取消女干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区别,将职工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统一规定为55岁。
第二步从2018年开始,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
报告认为鉴于我国退休年龄规定始于几十年前,已经显得过低。
报告建议按照并轨先行、渐进实施和弹性机制的原则逐步延迟退休年龄。
退休时间以什么为准
一、退休时间以什么为准1、退休的时间通常以以下时间为准:(1)普通男职工从出生年月日开始计算,满六十周岁的该年,可以退休;(2)普通女职工从出生年月日开始计算,满五十五周岁的该年,可以退休。
2、法律依据:《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一)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
各地区要严格按《通知》规定的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权限,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要建立审批工作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监督。
(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
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三)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统一由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负责医疗诊断,并出具证明。
非指定医院出具的证明一律无效。
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定期审核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作出鉴定结论。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成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暂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1-4)级》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出补充规定。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和审批工作。
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每年要向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及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
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
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
二、办理退休的流程是什么1、申报人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及申报退休的相关材料;
2、申请人向所在单位、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3、企业、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4、合格后、档案转入当地社保局、社保局负责核定待遇;
5、等待社保局通知。
社保局会通知办卡,按手印。
手续都办好以后,次月领取待遇。
职工退休年龄以什么为准
退休年龄一般会以档案材料记录的为准,因为这相对可靠和准确,但有的地方的社保部门碰到因为档案年龄和身份证年龄不相符时,处理的时候也会人性化一点,即谁在前面就按前面的算,也就是说以不损害退休人员的利益为原则处理。
退休工资主要是按照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和来进行计算的:
1、基础养老金等于(职工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2X缴费年限X百分之一;
2、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退休年龄如何认定
职工 退休年龄 认定: 一般职工在办理 退休 手续时应以其居民 身份证 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关于职工退休年龄身份证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国家与此相关的 法规 和文件有四个,分别为《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等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4号)、《关于核定职工退休年龄问题的复函》(劳办发8号)以及《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复函》(劳办发67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 提前退休 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
一般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应以其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等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凡干部居民身份证同干部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组织人事部门在办理其退(离)休等手续时,应会同干部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查证核实,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户口管理权限批准后查实的出生日期作为计算年龄和户口登记的依据,查证材料归入干部本人档案,同时抄送干部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对无法查实的,应以干部档案或户口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一、退休工资跟工龄有关系吗?退休工资跟我们的工龄关系是相当大的,我们的养老保险基本原则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只要交费时间越长,退休金越高,只要交费基数越高,退休金也越高。
一般来说,我们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分析一下,就是养老金替代率。
按照未来我们的养老新模式,只包含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的情况。
如果我们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账利率始终跟我们的社会平均工资增长速度一样。
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工龄是职工领取工资和各种待遇的重要依据。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工龄巳经与养老金的计发关系不大。
养老金的多少巳经由缴费年限等因素来决定。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
一般工龄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
二、到了退休年龄公司可以辞退吗?因为到达退休年龄时,双方劳动合同终止,不符合支付赔偿金的规定;所以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赔偿或经济补偿。
退休人员已不是法律名义上的劳动者,退休年龄之后存在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
根据《国务院关于退休、离职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国家规定达到离退休年龄以上的人,都是不能成为劳动关系中劳动主体的。
劳动者从他们到达离退休年龄的那一天,法律上就切断了其做为劳动主体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