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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公积金是什么科目

住房公积金和社保费计入什么科目

一、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这两个科目合并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了。

二、如果你单位没有执行新会计准,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科目,可以继续使用。

三、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和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帐务处理五险计提分录(一)社保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社保公积金是什么科目,第1张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

个人不需要缴纳。

(二)个人负担部分的计算缴纳付工资时扣个人负担部分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 贷:其他应付款--医疗保险 贷:其他应付款--失业保险 贷:应付工资(三)企业负担部分提取时借:管理费用--劳动保险费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 贷:其他应付款--医疗保险 贷:其他应付款--失业保险 贷:其他应付款--工伤保险 贷:其他应付款--生育保险(三)实际工作中上交“五险”,企业和个人一块上缴。

所以,个人缴纳部分和企业缴纳部分上交时的分录借: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个人+企业)借:其他应付款--医疗保险(个人+企业)借:其他应付款--失业保险(个人+企业)借:其他应付款--工伤保险(企业)借:其他应付款--生育保险(企业)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四)住房公积金1、单位负担部分提取时借: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2、个人负担部分在支付工资时代扣借:应付工资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贷:现金3、上缴时借: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单位+个人)贷:银行存款等注:如果执行新会计准,将应付工资科目改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就可以了。

职工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应计入什么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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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关键看单位是什么时候发工资,如果是月初是当月计提当月支付,如果是月底就应该是当月计提下月支付(因为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都是20号结账)。

新准则第七条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这与原准则基本内容一致,养老保险费虽未单独列示,但也应包括在内。

根据会计准则,对于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科目,单位承担部分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科目。

为便于理解,现只列举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会计处理流程,住房公积金参照其处理。

计提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社保(单位承担部分)时:借:成本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应付职工薪酬——医疗保险应付职工薪酬——失业保险计提工资时:借:成本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发工资(代扣个人承担部分)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用银行存款缴纳社保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应付职工薪酬———医疗保险应付职工薪酬———失业保险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贷:银行存款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缴纳时: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借: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贷:银行存款计提时: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贷: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贷:库存现金(实发数)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

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数额,包括扣还的款项等。

该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扩展资料: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的处理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

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管理费用”科目,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销售费用”科目,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记入“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记入“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

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

国家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

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

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

将企业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并且同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

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

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

难以认定受益对象的非货币性福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和应付职工薪酬。

一、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二、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并按照准则第四条的规定处理。

三、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一)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

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

(二)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参考资料来源:-应付职工薪酬。

代扣代缴社保中个人缴纳的部分入哪个科目?为什么

代扣代缴个人社会保险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保,或其他应收款核算。

社会保险一般是指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按相关规定,养老和医疗保险有个人负担的部分,其余为企业负担。

社保费用实际上是企业为职工支付的款项,属于一种职工薪酬,所以应该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来归集核算。

代扣代缴社保实际上是指企业为了统一支付社保费用,从个人手上代扣款项一起缴纳。

代扣代缴个人社会保险业务有两种,第一种是企业内部职工的社保,个人负担的部分。

这种情况,需要从该员工工资中扣除个人负担部分的社保,同时,企业承揽对应的企业部分社保费用。

这种情况的社保会计处理分录为:

1、计提企业负担部分借:管理费用(或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等,根据员工所在部门确定)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2、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个人负担的部分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3、缴纳社保(个人负担的加上公司负担的)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贷:银行存款。

第二种情况,即所谓挂靠方式,企业不负担社保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每月个人缴纳足额的社保给企业,企业代个人缴给社保局。

这种情况实际是该个人与是否企业职工没有关系,所以不需要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核算,而用其他应收款(先缴纳后收款)或其他应付款(先收款再缴纳)科目来归集核算;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1、收到个人交来的社保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贷:其他应付款-代缴社保2、缴纳时借:其他应付款-代缴社保贷:银行存款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代扣代缴个人社会保险应该计入什么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