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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贷款怎么贷额度是多少

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不高于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武汉公积金贷款怎么贷额度是多少,第1张

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不高于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

一、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贷款利率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1-5年,年利率为2.75 %,贷款期限6-30年,年利率为3.25%;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按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贷款期限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其利率当年内不作调整,具体调整时间为下年度的元月1日。

2、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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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年限。

贷款额度按照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按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余额之和据实计算,且近6个月内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用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

1、有所在地的有效户口或是居住证;

2、用户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已连着六个月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3、有购房、租房、翻建等手续、合同等;

4、申请人支付的房屋首付款应当超过了购房总价的30%或是20%;

5、贷款人和担保人都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好的个人征信、收入比较稳定。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武汉公积金最高贷款多少

1、武汉住房公积金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二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2、取消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扣减”规定,即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扣减首次已使用过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3、此前已经受理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仍然按原政策执行,2018年5月1日起受理的公积金个人贷款(以录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为准)按新政策执行。

按照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则,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按以下4项限额标准计算后取最小值:

1.不高于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2.不高于规定的贷款最高比例。

(1)购买首套住房且为一手房(含商品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总价的8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总价的70%。

购买二手房,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内,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2)购买第二套住房且符合武汉市职工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规定的,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40%。

3.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具体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期限;4.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其中,借款人及配偶缴存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按1万计算(缴存时间系数详见下表),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为正常缴存账户。

如果出现公积金中心与银行不同的情况,建议您联系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

公积金中心联系方式:

1.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027-123292.湖北省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027-87231623。